《材料工程085204》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
所在单位:学院
一、培养目标
请根据《附件3. 一级学科博士、硕士学位基本要求》以及《关于转发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》等相关文件拟定该学科培养目标。
培养目标要瞄准国家和社会需求、围绕学校研究生人才培养目标的总体定位、结合本学科专业的优势与特色综合确定。培养目标应包括学生毕业时具备的知识、能力和素质,还应能反映学生毕业后5年左右在社会与专业领域能达到的预期水平。
1.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,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,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,身心健康。
2. 掌握材料工程领域的基础理论、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,通过培养和锻炼,在材料工程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、工程实施,工程研究、工程开发、工程管理等能力。
3. 掌握一门外国语。
二、研究方向
1. 电子材料与器件
2. 高性能结构材料
3. 高分子材料
4. 材料现代表面工程技术
5. 材料先进成型及连接技术
三、学分要求
本学科学生必须修满28学分,其中学位课不低于17学分,必修环节5-10学分。
四、授予学位
工程硕士
五、课程设置